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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报通知】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/05/06 点击数:

各学院(部门):

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,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,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课题类别

1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(见附件2指南);

2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(见附件6指南重点条目);

3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;

4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;

5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;

6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;

7.本年度设立“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”(教育部重点),其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要求相同,研究年限均为1年,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。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。

二、申报名额分配

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。我校限额3项。申报重点课题也在限额内,但申报重大课题不占限额。)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只接受高校和设区市规划办的统一申报,省直单位由管理人员向省教科规划办申报,不接受其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独立申报。

三、申报课题程序与截止时间

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试行网络申报,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平台,地址:https://202.205.185.227)中的“项目申报系统”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。

1.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收齐《活页》一式1份,于5月18日上午9点前交至科技处,《活页》、《汇总表》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ywicckyc@163.com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通过校内评审的申报主体,于5月29日上午9点前将《申请书》一式1份交至科技处盖章。5月29日下午15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《申请书》全文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,跟PDF版本的《活页》一起提交到平台上。请按时提交,逾期不能参加省评,取消送审资格

四、国家重大招标课题

申报国家重大招标课题需在6月5日上午9点前完成网络申报,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《投标书》,《投标书》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,中缝装订或胶装,一式7份(原件1份,复印件6份)。邮寄地址: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省教科规划办506室陈老师收;邮编:310012。电话:(0571)87757209。纸质申报材料需在2023年6月10日前寄达,逾期不受理

请申请人和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仔细阅读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(http://onsgep.moe.edu.cn/edoas2/website7/level3.jsp?id=1683275402580523)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、盖章和初审工作。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,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,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。

五、其他

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
1.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(或同级别)及以上研究课题者;

2.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(含专项)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;

3.同年度申请过或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;

4.有学术不端行为者;

5.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,详见全规办申报公告及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;

希各设区市教科规划办、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,进一步提升课题申报质量。


附件:1.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

 2.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

 3.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

 4.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国家一般、国家青年、教育部重点、教育部青年、教育部专项)-申请书

 5.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国家一般、国家青年、教育部重点、教育部青年、教育部专项)-活页

 6.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

 7.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

  8.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


 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网址:http://www.zjedusri.com.cn/art/2023/5/6/art_174_50862.html

 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网址http://onsgep.moe.edu.cn/edoas2/website7/level2.jsp?infoid=1335254343701173&location=TZGG

科技处

2023年5月6日